正确-口交是性病传染的重要途径之一,
疱疹、淋病、梅毒、非淋菌性尿道炎及艾滋病都可能经由口交感染。
观念2:错误-只要使用保险套就一定不会感感染性病
正确-保险套虽然是预防性病最好的方法,但并是万无一失,因为保险套使用不当(如未完全套入,性jiao一半才使用,射精后持续还有性jiao的动作等)或保险套品质不佳在性jiao中途破裂,还是有感染性病的机会。
观念3:错误-性行为前服用维生素C就能预防性病
正确-维生素C并无预防性病的功用
观念4:错误-在尿道灌汽油可以治疗尿道炎
正确-汽油非但没有杀菌的功用,反而会伤害尿道的粘膜,引起严重的组织反应
观念5:错误-嫖妓后立刻小便就不会得性病
正确-引起性病的细菌或病毒在短时间内就会深入组织或进入血液,因此在性jiao后立刻小便,对预防性病的效果相当有限。但女性病人在性行为后解尿,将膀胱内的细菌排空,有预防急性膀胱炎的功效。
观念6:错误-嫖妓前如果服用抗生素,就可以不必带保险套
正确-抗生素只对细菌引起的性病有效,对疱疹、艾滋病则无效。滥用抗生素反而容易使细菌产生抗药性。淋病就是最明显的例子。
观念7:错误-女性是否有性病从外观就可以看出来
正确-很多的性病在女性无明显的症状,且外观也看不出异常,或病变深藏在子宫颈附近,不易察觉,因此女性常是性病的带原者而不自知,外观正常的女性不代表她就安全。
观念8:错误-身体差的人才会得性病
正确-性病无孔不入,身体健壮如牛的人照样会得性病
防性病当心15种错误观念
观念9:错误-只有同性恋的男子才会得艾滋病
正确-艾滋病不单只发生在同性恋男子,异性恋、母亲胎儿间、夫妻间都可能互相感染
观念10:错误-只要没有症状,性病就不用继续治疗
正确-性病的治疗有一定的疗程,不可因为没有症状就停止服药,这样才能防止疾病复发,或产生具抗药性的菌种
观念12:错误-捐血中心的血绝对安全,不用担心感染性病
正确-艾滋病是有空窗期的,目前尚无任何有效的方法可供检验,(因此捐血中心的血液虽都经梅毒及艾滋病的筛检,但不保证就绝对安全。)
观念13:错误-只要没有涉足不正当场所就不会感染性病
正确-疱疹、尖型湿疣常不需性行为就可能受感染,输血、与性病带原者共同使用针头针筒,都有可能感染性病梅毒及艾滋病艾滋病。
观念14:错误-得到性病,性伴侣如果没症状就不用治疗
正确-得到性病,性伴侣一定要同时接受检查及治疗,以免乒乓球式的感染。
观念15:错误-性病只在性器官出现症状
正确-除了泌尿生殖器外,性病的表徵还可能出现在身体其他的器官,包括全身的皮肤、口腔、眼睛、直肠、肛门附近及关节等。
附录:卫生部性病诊疗规范
梅毒
一、诊断
1.一期梅毒
2.二期梅毒
3.三期梅毒(晚期梅毒)
4.神经梅毒
5.隐性梅毒(潜伏梅毒)
5.1流行病学史:有多性伴,不安全性行为,或性伴感染史,或有输血史。
5.2临床表现:无
早期为2年内其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试验有阴转阳,或其滴度升高4倍或以上。
晚期为2年以上。
5.3实验室检查:
A.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
B.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
C. 脑脊液:无异常
*疑似病例: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无临表
*确诊病例:疑似+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脑脊液无异常
6.胎传梅毒
6.1流行病学史:生母为梅毒患者。
6.2临床表现:
A.早期:2岁内发病,类似获得性二期梅毒,发育不良,皮损常为红斑、丘疹、扁平湿疣、水疱-大疱;梅毒性鼻炎;骨髓炎、骨软骨炎及骨膜炎;可有全身淋巴结肿大、肝脾肿大、贫血等。
B.晚期:2年以上,类似获得性三期梅毒。
C.隐性胎传梅毒
6.3实验室检查:
A. 暗视野显微镜检查
B. 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其滴度≥母亲4倍有确诊意义
C. 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其IgM抗体阳性有确诊意义
*疑似病例:流行病学,临床,RPR阳性
*确诊病例:疑似+暗视野阳性或IgM抗体阳性
n 二、治疗原则
n 梅毒诊断必须明确,治疗越早效果越好,剂量必须足够,疗程必须规则,治疗后要追踪观察,对传染源及性接触者应同时进行检查和治疗。
n 治疗药物主要为青霉素,其用法及用量见性病治疗推荐方案。
n 早期、晚期树胶肿梅毒选用苄星青霉素G、普鲁卡因青霉素G,神经梅毒、心血管梅毒选用水剂青霉素G。
n 文献报告,应用苄星青霉素G治疗孕妇、免疫正常者及合并HIV感染者的梅毒病人,其失败率高于普卢卡因青霉素G。
n 三、疗后观察
n 梅毒患者经足量规则治疗后还应定期观察,包括全身体检及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VDRL、RPR或USR试验等),以了解是否治愈或复发。
n 4.1 早期梅毒疗后第一年为3个月复查一次,以后每半年复查一次,连续2~3年。如血清反应由阴性转为阳性或滴定度升高四倍(如由1:2升为1:8)属血清复发,或有症状复发,均应加倍量复治。超过2年血清不阴转者属于血清固定,如无临床症状复发,是否再治疗,根据具体病情而定;无论再治疗与否,应作神经系统检查,以便早期发现无症状神经梅毒。
n 4.2 晚期梅毒疗后复查同早期梅毒,但应连续观察3年,血清反应固定阳性者,应作神经系统检查及脑脊液检查。
n 4.3 妊娠梅毒治疗后,分娩前每月复查梅毒血清反应,分娩后观察同其他梅毒。
n 4.4梅毒孕妇所生婴儿:如果阳性且滴度没超过母亲的滴度,应每月复查一次,直到8个月时,如呈阴性、无临床症状,可停止观察;如果阴性,应于1个月、2个月、3个月及6个月复查,如果仍然阴性、无临床症状,可排除梅毒;如发现滴度升高或有症状发生,应立即进行治疗。
n 四、梅毒治愈标准
n 判断梅毒是否治愈,其标准有二:临床及血清治愈。
n 临床治愈:损害愈合消退,症状消失。
n 血清治愈:抗梅治疗后2年以内梅毒血清学反应(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试验,如VDRL、RPR、USR试验)由阳性转变为阴性,脑脊液检查阴性。
n 一期梅毒(硬下疳初期),血清反应为阴性时已接受充足抗梅毒治疗,可以不出现阳性反应,这种情况不存在血清治愈的问题。
尖锐湿疣
一、诊断
1.流行病史:有多性伴,不安全性行为,或性伴感染史。有与尖锐湿疣病人密切接触史,或新生儿母亲有HPV感染史。
2 临床表现
鉴别:女性患尖锐湿疣应与假性湿疣(绒毛状小阴唇),男性应与珍珠样阴茎丘疹相区别。男性及女性还要与扁平湿疣、鲍温样丘疹病、生殖器汗管瘤等相鉴别。
3 实验室检查
3.1 皮损活检有HPV感染的特征性凹空细胞的组织病理学变化特点。
3.2 必要时在皮损活检中用抗原或核酸检测显示有HPV。常见的是HPV6、11型,少见为HPV16、18型。
4 病例分类
4.1 临床诊断病例临床±流行病学
4.2 确诊病例临床诊断及实验室检查中的任何一项指标。
二、处理原则
1 治疗原则
1.1 注意患者是否同时有淋球菌、衣原体、支原体、滴虫、霉菌等病原体感染,如有,应同时治疗。
1.2 患者配偶与性伴若有尖锐湿疣或其他性病,应同时治疗。
1.3 治疗期间避免性生活。
2.治疗方案0.5%足叶草毒素酊(霜)、5%咪喹莫特霜、激光、冷冻、手术或微波等
3.判愈及预后
判愈标准是去除增生疣体,尖锐湿疣预后一般良好,但复发率较高。
4.管理
尖锐湿疣每例患者只应报告一次。过去未曾诊断的患者首次诊断时应报告。
生殖器疱疹
一、诊断
1.流行病史:有多性伴,不安全性行为,或性伴感染史。
2 临床表现
本病由单纯疱疹病毒引起,可分为原发性和复发性两种临床表现。
2.1 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2.1.1 潜伏期3~14天
2.1.2 外生殖器或肛门周围有群簇或散在的小水疱,2~4天后破溃形成糜烂或溃疡,自觉疼痛。
2.1.3 腹股沟淋巴结常肿大,有压痛。
2.1.4 患者有发热、头痛、乏力等全身症状。
2.1.5 病程约2~3周。
2.2 复发性生殖器疱疹
原发皮损消退后皮疹反复发作,复发性生殖器疱疹较原发性全身症状及皮损轻,病程较短。
2.2.1 起疹前局部有烧灼感,针刺感或感觉异常。
2.2.2 外生殖器或肛门周围群簇小水疱,很快破溃形成糜烂或浅溃疡,自觉症状较轻。
2.2.3 病程7~10天。
3 实验室检查
有条件和必要时作下列检查:
3.1培养法细胞培养HSV阳性。
3.2 检测病毒抗原从皮损处取标本,以单克隆抗体直接荧光法或酶联免疫吸附法(ELISA)检测单纯疱疹病毒抗原。
3.3 PCR
4 病例分类
4.1临床诊断病例临床±流行病学
4.2 确诊病例临床诊断及实验室检查中的任何一项指标。
二、处理原则
1 治疗原则及时足量使用抗病毒药物,减轻症状、缩短病程和控制疱疹的传染和复发。
2 判愈与预后患处疱疹损害完全消退,疼痛、感觉异常以及淋巴结肿痛消失。虽易复发,但愈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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