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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就业歧视第一案”宣判 原告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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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5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1月12日下午,备受关注的“艾滋病就业歧视第一案”在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原告小吴(化名)诉讼请求被驳回,其代理律师当庭表示将上诉。

    法院:“不予录用”并无不当

    小吴报考教师因体检艾滋病检测呈阳性被拒录,因此状告安庆市教育局与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此案经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

    经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该院认为被告作出的不予录用决定事实依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亦无不当,判决驳回原告小吴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负担。

    小伙:誓将维权进行到底

    11月12日,小吴并没有出现在法庭上。小吴的委托代理人在第一时间通过手机将判决结果告诉他,小吴在电话中语气低沉,很是沮丧。小吴表示,自10月13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他一直处于煎熬之中,总期待能有一个好消息。

    对于诉求被驳回,小吴表示将上诉。目的是希望自己的行动能够推动相关法律政策的完善和改进。

    小吴说,自己是处于潜伏期的“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在工作能力上与其他人并无任何不同。“我下一步会上诉,维权到底!”

    律师:意料之外 情理之中

    对于当天的判决结果,小吴的代理律师之一、安徽江淮律师事务所的郑继能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进行了概括。

    郑继能说,该案归结了两个焦点,一个是教师招考能不能适用公务员标准,二是适用公务员标准合不合法。“不同行业的从业人员有不同的身体要求。招考老师不应当适用公务员的标准。”(孟洋、蒋六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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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7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糟糕了,请问现在体检都要检测艾滋病的吗,我最近都在找工作呀 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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