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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8年3月7日发生过高危行为,和同事喝酒冲动一起去找了小姐,长这么大就这么一次,真的很后悔,恨自己所做的行为,事后2天就有发热、身体乏力、拉肚子的情况不过3天后发热症状消失,一周左右乏力症状消失,5天拉肚子症状消失(拉肚子一天2次)但腰痛持续了4天左右,高危一周后到北京地坛医院做了检查,医生说我没有问题,不过没有进行化验,我还是很担心,医生说如果担心的话就3周后在来检查,就在高危的三周后又出现身体乏力、胳膊上出现几个血红的小点,拉了一次肚子,肚子天天咕噜叫象似有气和水在动,感觉劲上淋巴大了(有发涨感)持续了4天左右,偶尔感觉有点热,现在是第4多周乏力的症状消失,体温基本正常,不拉肚子,但还是感觉劲上淋巴有点大,身上小红点没有消,(腰痛、腿痛的症状现在开始有了)偶尔身体局部有刺痛感,最主要的是近五周我体重下降了近10斤。感觉已经给自己判了死刑。请医生帮帮我!!!!真的很后悔,难道我的一生就这么毁了么,我真的对不起我的父母,对不起爱我的人,我真的错了,真的悔悟了,也许悔悟已经晚了,我真的很希望老天爷能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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