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010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一名吸毒男子谢龙因怀疑妻子与他人有奸情,抽取艾滋病人血液后注射到“奸夫”女儿身上,致使其患上艾滋病。近日,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谢龙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本报讯 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一名瘾君子因怀疑妻子与他人有奸情,竟抽取艾滋病人血液注射“奸夫”子女,致使被害人患上艾滋病。近日,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谢龙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因怀疑妻子与罗某有奸情,谢龙一直耿耿于怀,经打听得知,罗某女儿和自己的女儿在同一学校读书。2010年5月的一天,谢龙邀请毒友(艾滋病毒感染者)陈某在其家中吸毒后,用注射器抽取了陈某的血液。随后,谢龙以送自己女儿去学校为名进入学校教学楼,谢龙用注射器扎入罗某女儿的右手臂上。后经疾病中心检测,罗某女儿艾滋病毒检测呈阳性(已感染有艾滋病毒)。
(本文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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