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wfirst
发表于 2008-9-18 21:13
asdfasfdasfdasfsafdas
roguema
发表于 2008-9-19 12:37
1111111111111111111
3515875
发表于 2008-9-20 10:49
gggggggggggggggggggggggg
3dsmax
发表于 2008-9-21 15:27
kankankankankan
后悔万分
发表于 2008-9-21 15:43
学习一下!!!!!
roguema
发表于 2008-9-21 15:55
请问仁心这是哪年的资料??最新的第七版医学书籍已经把唾液从带菌体液中删除了,包括曹奶奶和北京地坛医院的教授都认为唾液不具备传染资格。
理由很简单,唾液中的确含有一定量的病毒,可这些病毒的外层已经被唾液中的酶给破坏了,失去了感染他人的能力,这就是所谓的失活!所以,目前CDC一线医生基本都认为,口交是安全的性行为,无病例证明其会感染AIDS。
dying
发表于 2008-9-21 17:47
为什么要回复才能看??
健康MM
发表于 2008-9-21 19:19
原帖由 dying 于 2008-9-21 17:47 发表 http://bbs.120x.com/images/common/back.gif
为什么要回复才能看??
因为回复了这贴子才不会沉下去!才能被更多的人看到!
屁股老有伤
发表于 2008-9-21 21:12
小姐给我手臂按摩了,我手臂可能有皮炎引起的伤,担心传染上艾,丙肝。
由于主要恐HIV,于是隔几天就去医院查血常规。
医生手没洗,直接用手拿的三菱针,然后扎手指采血,这样可能会把带病毒的汗液扎进我体内造成丙肝传染吗?
我知道HIV不会,因为很快就死了,而且汗液中无HIV
但丙肝不同啊,丙肝那病毒可以通过汗液传染啊,已经在汗液里面检测到大量的病毒了,并且丙肝病毒不像HIV一样在空气中很快死了,居然能存活好几天甚至个把月,太恐怖了啊
我要不要三周后去查一个HCVRNA啊???
GJGS
发表于 2008-9-21 21:51
kan kandsaaaa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