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生命_521 发表于 2014-12-21 19:14

国家卫计委:责成四川核实艾滋病男童遭驱离事件

12月20日,环球网记者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针对媒体报道的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一艾滋病男童遭200多村民联名驱离一事,国家卫计委高度重视,并责成四川省卫计委核实有关情况,协调做好该儿童的医疗救治、生活救助和入学教育。国家卫计委强调,我国历来高度重视包括儿童在内的所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权益保护。2006,年国务院就颁布了《艾滋病防治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并实施了“四免一关怀”救治救助政策。同时,卫计委、民政部等也先后印发了《关于发放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对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患者、患者家属和患者遗孤救助工作的通知》多项文件。均对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就学、就医、生活救助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保障其合法权益。国家卫计委表示,近日将联合有关部门印发通知,重申保障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就学、就医及生活救助等基本权利,并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也将组织抽查,确保各项政策切实落实。据了解,这名儿童2012年底确诊感染艾滋病,并进行了定期身体检查和免费抗艾滋病病毒治疗。从2013年开始,该儿童每月获得艾滋病儿童基本生活费678元,每年获得2000元的救助资金。目前,四川省正在组织落实该儿童的入学、宣传教育及与村民沟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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