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发表于 2010-5-25 12:20

卖淫女明知患有艾滋 仍四处“找客”赚钱

 广西新闻网柳州讯(记者 黄真真 通讯员 王睿)一名卖淫女,明知自己有艾滋,却仍然四处“找客”赚钱。5月21日凌晨,柳州市公安局柳石派出所民警在大同巷某旅社,抓获了一对刚行完事的卖淫嫖娼男女,得知女子患有艾滋,男子大惊失色。警方说,他们办理的卖淫嫖娼案件,涉案的不少女子都有艾滋病,希望人们不要图一时刺激,拿自己的健康当赌注。


  女子蒙某说,她已卖淫多年,平时在江滨公园一带找“客”。由于长期卖淫,2008年9月,蒙某发现自己患上了艾滋病,但是她并没有就此收手,理由是“没钱吃饭”。当日凌晨,一男嫖客上门,跟蒙某谈好了50元一次的“快餐”价,随后两人到大同巷某旅社开房。民警告诉记者,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病、淋病等严重性病,仍去从事卖淫嫖娼的,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目前,女子蒙某已移交刑侦部门,男嫖客已被行政拘留。

再也不高危了 发表于 2010-5-25 12:56

大哥 你发这个不是吓我们嘛。

liurunxiang 发表于 2010-5-25 21:51

这个是真的假的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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