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醒我吧!!!
对不起版主,志愿者,我又复恐了,事情是这样的,我五月一日的时候跟朋友一起喝酒,喝的不少,随后他们拉我去KTV唱歌,他们叫了陪酒陪唱的小姐,我不喜欢这种场合,但是迫于无奈(应酬)我只能点了一位,但是我没有碰她,也没有亲密接触,仅仅是唱歌而已,中间又喝了不少酒,但总算没有当场就醉倒了。第二天的时候我发现我的做胳膊中间有两个小红点,因为我那几天在爬山,太阳直射很厉害,我也在出汗,胳膊晒的通红。就以为是晒得或者脏的,就没再注意。那2个红点过了一天就慢慢消失了。过了2周的今天我去看守所办案(我是名律师),遇见几个很年轻的女孩子带着手铐,我就跟旁边的警察聊天才知道,她们涉嫌DUPIN犯罪。突然我就联想到我唱KTV的那次,会不会我胳膊上的小红点就是针眼?她们故意要害我?但是我记得当时没有感觉到针扎的疼痛,我也没有跟她们有任何的身体接触啊!但是我恐惧,会不会我酒喝多了神经没感觉?
我这是不是心理疾病,所谓的被害妄想症?各位觉得我有必要检测hiv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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