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艾滋患者绝对有知情权 未经患者同意不可以做
昨日,记者从省艾滋病防治研究所了解到,为防止艾滋病传播,广东各地包括各大医院在内已经建起约200所HIV筛查实验室,不少医院也将HIV初筛作为术前检查、产前检查、腔镜检查、输血前检查等的常规项目之一。一些医院表示,因怕患者不理解,只能默默实施。记者昨日从省卫生厅医政处得到了明确答复:“采用HIV初筛检测前提是患者知情并同意,未经患者同意不可以做。”
但HIV检测究竟需不需要做;如果做之前说清楚,患者不做又怎么办等问题在专家、医护人员间产生不小的争论。
HIV检测要不要做?
正方:“HIV太应该设为术前常规检查”,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手术,容易对普通患者的安全构成威胁,也增加手术医生感染可能。
反方:HIV初筛检测,也不是百分百准确,医院方面更应该做好“普遍防护”。
省艾滋病防治研究所副所长何群认为仅从保护医者角度,没必要做HIV初筛,他分析说,“医院方面应该把‘普遍防护’作为大原则,在不知情的前提下,都要做好严密的防护工作,因为临床中总会有突如其来的急救。何况HIV初筛检测,也不是百分百准确,难道医院要等六个月确认患者是否感染HIV才做手术?”
受访医生们反驳说,“HIV太应该设为术前常规检查”。省中医院外科主任任东林及肛肠科专家罗湛滨表示,“HIV”初筛检测花费几十元,但对医患双方来说意义重大。“艾滋患者都有获得性免疫缺失,如果发现不了,患者一旦感染危险很大;艾滋病毒可以通过患者的血液和体液等传播,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未对艾滋病患者隔离治疗,势必容易对普通患者的安全构成威胁,也增加手术医生感染可能。
目前,国内已有多起艾滋病患者状告为其手术或输血医院的事件,由于没有术前艾滋病检测报告,给责任认定带来很多麻烦,增加”艾滋病“检测,就简单多了。
检测前要不要说清楚?
正方:HIV筛查应该事先通知病人,否则就是民事侵权。医院虽可以将此项列为常规检查项目,但病人有知情权,有选择做与不做的权利。
反方:实际操作很困难,不少病人不理解,还不如将此项检查悄悄做了。
做初筛前是否应让患者知情仍引起医学界人士的争论。
省艾滋病防治研究所所长林鹏说,“这些检查都是通过专家的仔细论证,针对艾滋病传播的几种途径最终确定的。医院在初筛后只能出具初筛阳性检测结果,无权出具检测报告,在送省疾控中心作最后确认后,方能通知患者。”他坚持检查的前提一定是让患者知情并同意的,如果发现检测呈阳性,也要为患者保密个人情况。
广州市中山二院南院医务处洪俊主任表示,该院也对属高危人群之列的患者作此项检查,他认为:“佛山这家医院应在事前耐心向患者做好解释,相信患者会理解。”
曾分管河源某县卫生工作多年的省政协委员黄明太接受采访时认为:HIV筛查应该事先通知病人,否则就是民事侵权。记者采访省卫生厅了解到,目前我国尚无规定,术前须检HIV,也就是说,医院可以将此项列为常规检查项目,但病人有知情权,有选择做与不做的权利。
但事实上,接受采访的医生对此表示,实际操作很困难。记者还了解到,不少医院因为怕病人不理解,将此项检查悄悄做了。
查艾滋能否公家买单?
不少医护人员认为,患者有权选择不检查,但却增加了其它患者被感染的危险。
专家建议,政府、医院加强宣传,让更多人理解术前HIV初筛必要性,同时也希望像国外一样,类似传染疾病检测费用或可由公共卫生防疫体系买单。
医生认为,医院实施初筛检测可防止患者进一步传播病毒。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说,“患者有权选择不检查,出于专业人员的道德义务,我们不能拒绝实施治疗。万一对方确实感染HIV,又没实施常规隔离,会使同房其它患者处于被感染危险中。”
有这样一个事例:广东省某医院9名医护人员去年因抢救病人后被艾滋阴影笼罩。该医院方面有关人士说:“当时120急救送来,伤者被砍至血肉模糊生命垂危,救人要紧,9名外科医生急救中被病人动脉喷薄而出的鲜血溅到身上、脸部和眼睛,缝合中手被扎破。把病人救过来后,我们才顾得上为他做检查,证实他为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如能建立艾滋病毒携带者档案,这种风险可以避免。”
据悉,深圳市已将免费做HIV检查作为每个孕妇妊娠期间的必做项目。黄明太等专家建议,政府、医院加强对民众的宣传,让更多人理解术前HIV初筛必要性,同时也希望像国外一样,类似传染疾病检测能够由公共卫生防疫体系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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